关于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片区、各网点:
为严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控制员工流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调整人事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职要求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
1.具备丰富的行业或岗位经验,专业知识掌握扎实。
2.具备全局观念、大局观念。
3.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勇于承担责任。
4.具备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备稳健的心态和良好的人格魅力。
7.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
8.具备战略眼光、战略规划能力和及时总结改进工作的能力。
9.具备缜密的思维,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
10.具备良好的内部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交际公关能力。
11.具备很强的执行力、学习能力、教导能力和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
12.具备把握原则的能力和可靠的自我把控力。
(二)一线安保人员
1.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以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超龄者一律不予录用。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应聘岗位的情况。
3.持有保安员证、退伍军人、党员、品行兼优者优先考虑。
二、人事程序
(一)中高层管理人员
1.应聘程序为:人事部初试→综合管理部把关→总经办复试→总经理批示。
2.大队长由分管领导或总经办提名→人事部考核→总经办会审→总经理批示。
3.中队长由各片区大队长推荐→人事部考核→总经办会审→总经理批示。
(二)一线安保人员
1.队员招聘,主要由各片区、各网点负责人执行,经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后,方可上岗。
2.队员入职,由各片区大队长初试,人事部复试,且体检、政审等相关证明符合录用要求后,人事部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离职与开除:由各片区、各网点负责人提前15天告知人事部,经人事部核实情况并进行谈话,确认离职后,由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4.职位升降,由各片区、各网点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经人事部核实情况,总经办会审,总经理批示后,人事部办理升降手续并下发人事任命通知。
三、管理职责与违规声明
(一)各片区、各网点负责人负责队员的招聘与队员管理;人事部负责劳动关系管理,并协助开展招聘工作;总经办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估人事管理工作。
(二)未经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的,在职时间7天及以内离职的,不计发薪酬。
(三)应聘人员年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品行、家庭背景、从业经历等达不到录用要求的,一律不予录用。
(四)各片区、各网点负责人无权直接开除队员,应在保障有替补队员的前提下,报备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五)各网点流失率应保证每月小于5%,否则给予片区、网点负责人200-1000元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
(六)凡录用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司的,各级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七)各部门负责人、各片区大队长是招聘及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凡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违反国家法律及行业规定,给公司或部门、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特此通知。
云南特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人事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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