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工会联合会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和
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经开区干部职工和区内企业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经开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开区总工会决定在20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经开区建区30周年之际,在经开区范围内开展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经开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主导产业聚集、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单位和班组(车间、部门、科室)。其中,个人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授予五一劳动奖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班组(车间、部门、科室)授予工人先锋号。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评选。
(二)评选名额。经开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原则上推荐评选表彰名额共71个,园区工会共有28个名额,其中五一劳动奖章10个、五一劳动奖状8个、工人先锋号10个。详见《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原则
一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群众公认、自下而上、逐级审批、层层把关的原则。二是坚持讲业绩、讲贡献、重先进、重示范的原则。三是坚持面向工作和生产一线,面向艰苦危险岗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推荐条件
经开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开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经开区园区生产生活配套建设、营商环境打造和城市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中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开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工程建设,推进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贯彻落实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荐评选对象: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受到诚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近1年来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工会经费,未依法建立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其他原因不宜作为评先评优对象的。
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申报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须经国资、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推荐程序
1.申报。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比例结构和名额分配进行分类申报。申报人选和单位必须经职工(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在基层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单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初步人选名单(附基本情况)、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会议纪要、公示材料(盖章文本、公示现场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推荐人选和单位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将考察报告和申报人选、单位等材料报送至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单位要通过“信用曲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多种方式对申报对象进行从严审核。
2.初审。4月8日前,各推荐单位将初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的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以及6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相关材料格式样本》(附件2),上报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选范围、民主程序、荣誉基础、人员身份、处罚及其他不宜情况等方面对申报人选和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名单上报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复审。4月12日前,各推荐单位将《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附件3)、《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附件4)、《曲靖经开区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附件5)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是否属实、民主推荐程序和公示程序是否完备等,审查通过后,由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具体详见《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机关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表》(附件6)、《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表》(附件7)、《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推荐对象(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表》(附件8),征求相关部门无异议后,由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报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列入表彰对象的,由经开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经开区通过有效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列入经开区总工会表彰对象。
五、表彰奖励
按照《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规定,获得曲靖经开区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由经开区总工会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奖章、奖状和荣誉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经开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许尚鸿 经开区一级调研员、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段冬梅 经开区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局局长、总工会副主席陈利荣 经开区四级调研员、社会事业局局长、总工会副主席马 强 经开区四级调研员、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奠石云 经开区总工会常委、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制局局长王玲芬 经开区总工会常委、园区党委书记、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 何凡绍 经开区总工会常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开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经开区工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局局长、总工会副主席段冬梅兼任,经开区总工会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1.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评选资格,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经得起检验。
3.加强宣传,弘扬正气。各推荐单位要大力宣传评选的条件和办法,努力在经开区上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
4.有关材料报送。请各推荐单位如实认真填写有关材料和表格,在规定时间将材料和表格等报送至经开区总工会,联系人:张蓉,联系电话:15911416262,电子邮箱:617007366@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工会联合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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